首页 > 招生信息 > 招生政策 > 正文
省份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计划
发证比例
<a
山东省
声乐方向
艺术文
60
1:4
器乐方向
40
舞蹈方向
30
广播电视编导
81
艺术理
29
山西
美术学、艺术设计
艺术综合
20
内蒙古
15
江西
江苏
黑龙江
13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