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9号)规定,为做好鲁东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为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本科专业,招生计划10人。
二、报名条件
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当年学测成绩,语文、数学A均达到均标级及以上或者数学A达到前标级及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3.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须于2023年3月1日至31日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个人证件:《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近期彩色免冠登记电子照片1张;
3.学测成绩通知单;
4.考生诚信承诺书;
5.《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
6.个人陈述(包含但不限于个人兴趣爱好、大学学习生活设想、未来职业理想、选择鲁东大学理由等,800字以内,须本人签名);
7.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高中学校公章);
8.能够体现申请人能力水平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每位考生报名时可填报6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五、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5月14日。
1.资格审核
我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考生应于4月15日前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2.考核
审核完成后,我校通知考生参加考核,考核以线上面试形式组织(具体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录取
1.根据申请人学测成绩等申请材料和面试成绩及专业志愿,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专业。拟录取名单将于5月15日前上传至系统,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如学校需征集志愿,相应安排以报名系统规定为准。
2.考生确认后,学校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拟于2023年8月初寄发录取通知书。
3.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
七、学费、住宿费
学费、住宿费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学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校同专业祖国大陆学生标准一致。
八、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1.新生持《鲁东大学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鲁东大学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或请假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体检。凡不符合2023年免试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申请条件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若体检结果仅专业受限且考生申请转专业者,转入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中的不受限专业。
3.学习期满,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准予毕业,颁发鲁东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5—6672791(鲁东大学招生就业处)
鲁东大学网:http://www.ldu.edu.cn
鲁东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www.zs.ldu.edu.cn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鲁东大学招生就业处,邮政编码:264025
十、其它
1.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鲁东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2.本简章由鲁东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