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社会急需的复合型人才,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鲁东大学2024年继续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制订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鲁东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为法学,招生计划50人。其中,面向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招生35人,面向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招生15人。
二、报考条件
考生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报考鲁东大学2024年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2024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三)考生原本科专业、颁发辅修学士学位证书(含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注明辅修的)的辅修专业不属于法学、知识产权、监狱学、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国际经贸规则、司法警察学、社区矫正、纪检监察、国际法、司法鉴定学、国家安全学、海外利益安全专业。
(四)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相关要求。
三、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24年6月13日—18日(每天8:00—17:30)登陆鲁东大学本科招生网,在“招考信息”点击“鲁东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按提示逐项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提交如下个人资料。
(一)一寸电子证件照,以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
(二)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格式);
(三)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能按期取得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的学籍学历证明(PDF格式);
(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格式),应届生如尚无备案表的可不提供;
(五)本科阶段成绩单(PDF格式);
(六)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如没有参加过考试或没有成绩单可不提交本项材料),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者须同时提交四级考试成绩单(PDF格式);
(七)本人签名、带照片的《鲁东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报名表》扫描件(报名系统生成后打印、签字,PDF格式上传)。
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或者材料经审核不符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四、报名资格审核及确认
学校根据规定的报名条件,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考生请于6月28日上午8:00后登陆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外校考生须在6月28日—7月10日(每天8:00—17:30)进入报名系统点击“确认参加考试”,并打印准考证。未按时确认参加考试的外校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与录取
(一)本校应届毕业生考生
若通过资格审核的本校考生不超过35人,资格审核通过即被录取。如面向本校考生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将剩余计划调入面向外校考生招生计划。
若通过资格审核的本校考生大于35人,则依据原本科阶段学分绩点择优录取。如学分绩点相同,再依次比较考生大学英语六级、四级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本校应届毕业生考生拟录取名单将于7月2日在鲁东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外校应届毕业生考生
外校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7月13日参加学校组织的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满分100分。系统6月28日—7月10日(每天8:00—17:30)开放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等详见准考证。
外校考生,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考生大学英语六级、四级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拟录取名单将于7月20日在鲁东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入学
凡被鲁东大学录取的第二学士学位新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来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批准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学士学位新生与普通高等教育新生一起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报考资格、入学资格或者注销学籍;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后发现的,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予以收回;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在报名阶段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二)冒名顶替入学的,或者由他人替考入学的;
(三)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七、培养与毕业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中间不得转专业。
(二)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结业证书。对于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八、收费与退费
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学费与法学专业普通本科生学费标准一致,住宿费与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住宿费标准一致,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九、保障与监督
(一)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研究处理有关问题,具体工作由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
(二)学校纪检监察机关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监督。
十、附则
(一)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二)鲁东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咨询电话为0535-6672791,电子邮箱为zs@ldu.edu.cn,本科招生网址为https://zs.ldu.edu.cn;监督电话为0535-6672424;盈科法学院联系电话为0535-6697948。
学校通讯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邮政编码为264025。
(三)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简章由鲁东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